沈陽住房公積金按月委托提取范圍+方式+規則
導語 沈陽開展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更加方便,具體提取范圍、方式及規則詳見全文。
沈陽住房公積金按月委托提取范圍+方式+規則
為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服務,簡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減輕職工購房、租房資金壓力,切實提升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便捷度,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將開展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以滿足不同群體職工多元化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需求。
一、按月委托提取公積金的業務范圍
一是無房且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租房租金職工;
二是商業貸款購買我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貸款職工;
三是在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使用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的職工。
二、按月委托提取業務的辦理方式
職工與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按月委托提取協議》(以下簡稱“委托提取協議”)后,中心按委托提取協議約定,按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并將資金存入職工指定的銀行儲蓄賬戶。
三、按月委托提取業務規則
(一)提取方式
按月委托提取和中心原來執行的按年申請提取是兩種不同的提取方式。與中心簽訂委托提取協議選擇按月委托提取的職工,本人及配偶不得再以原按年申請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提取順序
按月委托提取租房租金的,職工和配偶的提取順序按“誰先簽訂委托提取協議誰先提取”執行;按月委托提取償還商業貸款或償還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的,提取順序按“先借款人再配偶”執行。
(三)提取額度
選擇按月委托提取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影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
1.租賃商品住房職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償還租房租金限額不超過租賃商品住房月提取限額。
2.租賃公租房、廉租房職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償還租房租金限額不超過實際月房租支出。
3.償還商業貸款或償還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職工,本人及配偶按月提取償還貸款限額不超過當期應還款付息額,具體金額以貸款銀行提供的職工當期還款計劃金額為準。
(四)提取時間
1.按月委托提取償還租房租金的,每月20日為約定提取日,遇節假日順延;
2.按月委托提取償還商業貸款或償還購房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的,每月于中心與職工貸款銀行約定提取日辦理提取,遇節假日順延。
不同貸款銀行的約定提取日不同,中心將對外公示各貸款銀行的約定提取日,供委托提取職工掌握并安排后續還款事宜。
(五)資金支付
職工簽訂委托提取協議時提供本人儲蓄賬戶信息(須為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盛京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心每月按協議約定將委托提取資金劃轉至職工儲蓄賬戶。職工收到提取資金后,仍需按原貸款償還方式、資金支付渠道辦理貸款償還、租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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